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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5日,旗人民政府旗长王永春主持召开2022年第9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克什克腾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席会议制度》《克什克腾旗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克什克腾旗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办法》《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给予部分旅游项目业主奖励性拆迁补贴》《克什克腾旗经棚镇303国道至河南店村部段供水管网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方案》《蒙东赤峰克什克腾旗同兴—拜仁达坝66kV线路工程占地补偿实施方案》,研究补充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广场和2022年1—8月预算调剂、2022年各苏木乡镇计划实施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项目、智慧园区建设和园区配套供电线路工程建设、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打包建设和园区道路管网配套供电线路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中小企业园区二期道路变更、旗公安局追加民辅警经费、林草长制资金需求问题、内蒙古浑善达克林场克什克腾旗分场2019年建设资金缺口问题、全旗学校煤改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2022年全旗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费、旗疾控中心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资金、克旗2022年自建人防工程建设、同兴镇9处养殖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红山子乡双合旺村坝塔拉林宿项目相关事宜。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审议《克什克腾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听取了旗政务服务局关于《克什克腾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席会议制度》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克什克腾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是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效能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的关键一环。
会议原则同意《克什克腾旗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席会议制度》,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牵头,旗政务服务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认领疑难工单,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联合执法,紧盯基层群众反映问题,主动对接,抓紧研究,以雷霆手段彻底解决困扰百姓的疑难杂症。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因有关单位互相推脱、拒不接收工单而造成舆情事件、信访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审议《克什克腾旗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会议听取了旗金融和投促局关于《克什克腾旗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克什克腾旗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充分调动全旗上下抓招商、抓项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保障2022年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原则同意《克什克腾旗2022年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牛啸宇牵头,旗金融和投促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旗财政局要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奖励资金按时兑现拨付,并会同旗金融投促局抓紧研究制定旗直部门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三、研究补充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广场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司法局关于补充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项目和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广场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投入资金361.91万元用于补充政府购买服务事项(30.27万元旗财政资金)和打造法治文化广场(331.6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于刚牵头,旗司法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司法局要合理规划、科学布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资金监管使用,确保人民调解工作服务水平有效提升。
四、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旗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牵头,旗财政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牢固树立资产效益意识,强化资产国有化理念,坚决纠正“擅自购置、随意处置、违规出租”等不良倾向;要理顺职能职责,收紧资产管理入口,严把资产管理出口,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五、研究2022年1—8月预算调剂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财政局关于2022年1—8月预算调剂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旗财政局提出的2022年1—8月预算调剂有关事宜,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牵头,旗财政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财政局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指导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完成2023年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规范精准。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坚决避免出现坐收坐支情况。
六、研究2022年各苏木乡镇计划实施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项目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财政局关于2022年各苏木乡镇计划实施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旗财政局提出的2022年各苏木乡镇计划实施农村牧区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项目资金安排,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牵头,旗财政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财政局要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惠农、支农、强农”作用,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建立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对完工的项目进行实地勘查和村民满意度调查,并作为下一年度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确保花好每一分钱、办好每一件事。
七、审议《克什克腾旗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克什克腾旗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办法》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克什克腾旗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出台,有利于推动园区整体发展、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吸引企业入驻。
会议原则同意《克什克腾旗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使用管理办法》,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田海峰牵头,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标准化厂房管理,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入驻,提高园区标准化厂房利用率,集聚产业,打造集群,强力推进园区高质量发展。
八、研究智慧园区建设和园区配套供电线路工程建设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智慧园区建设和园区配套供电线路工程建设相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指出,智慧园区建设是自治区政府重点关注项目,是推进工业园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自治区和赤峰市对工业园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提升园区智慧化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认为,中益次氧化锌配套供电线路工程、扶贫产业平台项目配套供电线路工程、经棚镇农畜产品深加工项目配套供电线路工程是确保入驻园区企业进得来、稳得住、促投产的重要保障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将有利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
会议原则同意将智慧园区建设缺口资金847万元和园区配套供电线路工程资金413万元追加列入2022年财政预算(最终以财政投资评审数据为准),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田海峰牵头,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旗财政局要加强监督指导,严格资金使用程序,确保资金运行规范、发挥实效。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项目合作有关协议,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严格把关工程质量,确保各类设施质量达标、尽早投用。
九、研究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打包建设和园区道路管网配套供电线路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打包建设和《园区道路管网配套供电线路征占地补偿实施方案》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一期已入驻多家企业,后续企业入驻空间不足,尽快谋划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项目、加快腾挪产业发展空间、搭建高质量发展载体迫在眉睫。
会议指出,克旗未来发展方向重点是生态产业、文旅产业、有色金属和清洁能源产业。工业园区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提质量的主要空间载体,是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的关键支撑。而当前尤为重要的是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平台载体服务保障能力。
会议原则同意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的农畜产品加工园区二期建设项目通过国有公司投资运作和《克什克腾旗农畜产品加工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实施方案》,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田海峰牵头,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建设项目以正式文件向旗人民政府上报批复后执行,《实施方案》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与旗金工公司沟通对接,全力推进各类建设项目有序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靠前发力,严格按照政策法规,依法加快征地拆迁进度,提升综合保障水平,有效破解征拆难题,确保征地拆迁任务尽早完成。
十、研究中小企业园区二期道路变更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中小企业园区二期道路变更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和园区未来发展预期,适度调窄道路宽度,可有效节约财政投资和建设用地指标。
会议原则同意对中小企业园区二期道路设计予以变更,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田海峰牵头,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内蒙古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旗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的大力协助下,加快办理变更划拨用地决定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确保项目、资金、质量统筹到位。
十一、研究旗公安局追加民辅警经费等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公安局关于追加民辅警经费等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旗公安局提出的追加民辅警公用经费289.9万元(自2023年起,按照在编民警1.5万元/人/年、辅警0.4万元/人/年核算)、看守所经费30万元,并对看守所进行清洁供暖改造(将项目资金784.16万元分20年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前8年共400.08万元,每年50万元,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后12年共384.08万元,每年32万元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于刚牵头,旗公安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公安局要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强化财务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十二、研究解决林草长制资金需求问题
会议听取了旗林草局关于落实林草长制工作经费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林草资源是全旗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命脉”,健全林草长制贯彻落实体系是保护全旗林草资源的必要之举。
会议原则同意落实林草长制工作经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燕学有牵头,旗林草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鉴于克旗林草资源富集、森林草原覆盖率居全市首位的实际,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地区要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压实林草长制责任,确保全旗林草资源保护工作成效。
十三、研究解决内蒙古浑善达克林场克什克腾旗分场2019年建设资金缺口问题
会议听取了旗林草局关于解决内蒙古浑善达克林场克什克腾旗分场2019年建设资金缺口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内蒙古浑善达克林场克什克腾旗分场是国家开展规模化林场建设的试点之一,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探索,加快解决2019年建设资金缺口历史遗留问题是消除群众信访隐患、推动规模林场发展壮大、发挥实效的必然之举。
会议原则同意将2020年植被恢复项目资金2000万元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结余资金1630万元调配补齐资金缺口,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燕学有牵头,旗林草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审议。
会议要求,旗林草局和发改委作为资金使用部门和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规范使用上述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取得实效。
十四、研究学校煤改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教育局关于全旗学校煤改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推进全旗学校清洁取暖“煤改电”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切身利益,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会议原则同意旗教育局提出的对全旗32所农村牧区学校和经棚第二小学实施“煤改电”清洁能源供暖项目,并将上述两个项目资金2.076亿元分20年(前8年共1.022亿元,每年1277.52万元,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后12年共1.054亿元,每年878.3万元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丛日敏牵头,旗教育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的原则,加强协调,抓紧落实,确保各学校早日实现电供暖。旗教育要积极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逐个学校实地踏查,拿出建设方案,做好要素保障,确保项目有序实施。旗住建局、生态环境克旗分局、国网供电公司等相关单位要主动上手,积极为项目建设提供指导服务。旗财政局要将供暖服务年运行成本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彻底解决全旗农村牧区学校供暖问题,为学生们营造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
十五、研究追加2022年全旗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费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教育局关于追加2022年全旗中小学、幼儿园保安服务费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认为,提高安保人员待遇和补充学校安保人员,是保障全旗各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的需要,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原则同意旗教育局提出的每年列入预算资金461.83万元用于支付第三方购买服务的117个保安岗位服务费,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丛日敏牵头,旗教育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后,以正式文件向旗人民政府上报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教育局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认真筛选,尽快补齐缺少的68名安保人员,坚决杜绝因安保人员的问题而出现校园安全事故。同时,要督促第三方保安公司及时拨付安保人员工资并缴纳四险。
十六、研究旗疾控中心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卫健委关于旗疾控中心清洁能源供暖项目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项目具体采用清洁能源供暖,并将取暖所需资金301万元分20年(前8年共152.19万元,每年19.02万元,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后12年共148.81万元,每年12.4万元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丛日敏牵头,旗卫健委具体负责,按照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上报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疾控中心要紧盯项目建设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程,强化项目监管,确保项目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旗财政局要将每年的供暖服务运行费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项目建成后正常运行。
十七、研究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资金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农牧局关于申请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资金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是目前国内第一家以肉羊种源为主体实施的项目,按照《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的要求,道路维修、标志物建设以及土建设计监理等必要性费用支出不能列入中央投资支出,为确保中央投入1亿元资金的正常使用、项目顺利建成运营,需要给予上述必要性费用支出支持。
会议原则同意投入财政资金394.7万元,用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草牧场征占、胚胎移植中心改造、专家咨询、设计编制、项目管理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燕学有牵头,旗农牧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财政局要按照拨付流程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旗农牧局要合理规划、科学布局产业园建设内容,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同步全面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产业园尽早发挥应有效益。
十八、研究克旗2022年自建人防工程建设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住建局关于克旗2022年自建人防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的汇报。
会议指出,按照人防系统腐败问题整改要求,我旗须利用21个“以收代建”人防工程项目资金补建人防工程,以达到问题销号条件。
会议原则同意利用“以收代建”资金3222.22万元补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田海峰牵头,旗住建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旗发改委、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力协助,力促各项前期手续早日办结。旗住建局要加紧推进人防建设项目各项工作,同步盯紧全市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对接,确保尽早销号。
十九、审议《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会议听取了旗交通运输局关于《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当前我旗农村牧区公路超期服役数量较多,路况较差,灾毁频发,且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属于旗县级政府事权,将全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资金及应急抢通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有利于提高我旗农村牧区公路通行条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克什克腾旗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2023—2025年)》,旗人民政府牛啸宇牵头,旗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旗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要求,旗财政局要将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从2023年到2025年,每年列支1068.3万元。旗交通运输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深化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狠抓落实,全力推进,确保各项举措尽快落地见效。
二十、审议给予部分旅游项目业主奖励性拆迁补贴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旗信访局关给予部分旅游项目业主奖励性拆迁补贴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解决部分旅游项目业主奖励性拆迁补贴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是践行“新官理旧账”和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必然之举。
会议原则同意旗信访局提出的投入资金1557681.825元用于给予部分旅游项目业主奖励性拆迁补贴,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牵头,旗信访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旗信访局要切实把牢前端化解的“第一道岗”,减少矛盾积压、信访上行,强化统筹部署和分析研判,防范信访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理,全力做好信访服务保障工作,坚决完成好党的二十大信访保障任务。
二十一、审议《克什克腾旗经棚镇303国道至河南店村部段供水管网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经棚镇人民政府关于《克什克腾旗经棚镇303国道至河南店村部段供水管网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方案》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实施经棚镇303国道至河南店村部段供水管网扩建项目,既是化解群众信访问题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民生的根本要求。
会议原则同意《克什克腾旗经棚镇303国道至河南店村部段供水管网扩建项目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田海峰牵头,经棚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经棚镇要迅速行动,扎实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基础保障。旗信访局、公安局、经棚镇等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各地区信访维稳形势可控。旗住建局要牵头抓好项目手续办理和项目管理等工作,旗财政、交通、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要沟通对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确保项目早开工、早投用。
二十二、研究同兴镇9处养殖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同兴镇人民政府关于9处养殖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同兴镇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是全旗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农村牧区牲畜无地养、人畜不分离、环境改善难等现实问题的创新之举。
会议原则同意投入资金425万元用于规模化养殖小区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燕学有牵头,同兴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同兴镇人民政府要强化项目监管,高标准、高规格推动项目建设,确保建成全旗生产区、生活区分离的现代化养殖模式新样板。
二十三、研究红山子乡双合旺村坝塔拉林宿项目相关事宜
会议听取了红山子乡人民政府关于红山子乡双合旺村坝塔拉林宿项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红山子乡人民政府提出的投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建设双合旺村坝塔拉林宿项目,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牵头,红山子乡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正式文件上报旗人民政府批复后执行。
会议要求,红山子乡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全力以赴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早日达产达效。各相关部门要深入挖掘乡村旅游潜力,积极探索建立联农带农机制,努力打造独具克旗特色的乡村振兴新模式。
二十四、审议《蒙东赤峰克什克腾旗同兴—拜仁达坝66kV线路工程占地补偿实施方案》
会议听取了国网克旗供电公司关于《蒙东赤峰克什克腾旗同兴—拜仁达坝66kV线路工程占地补偿实施方案》起草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蒙东赤峰克什克腾旗同兴—拜仁达坝66kV线路工程占地补偿实施方案》,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牵头,国网克旗供电公司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会议要求,同兴镇、巴彦查干苏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依据统一标准执行政策,统一口径处理问题,加快推进征占地补偿进度,强化综合保障服务,全力破解征拆工作难点、堵点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征占地补偿任务。
出 席: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常务副旗长姜惠勇,旗委常委、旗人民政府副旗长丛日敏、于畅夫,旗人民政府副旗长牛啸宇、田海峰、王彬、燕学有,旗人民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局长于刚。
固定列席:旗人大副主席马红梅、旗政协副主席付进,旗委办公室副主任周伟、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武秀杰、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付鹏飞,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王健。
第一议题:旗纪委监委周海春、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财政局王迎春、旗工科局赵闯、旗住建局白景文、旗城管局刘振远、旗医保局薛金林、旗人社局张景春、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王迪、旗水利局李国峰、旗民政局韩晓峰、旗教育局孙晓飞、旗交通运输局姚中元、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张志民、旗农牧局刘武立、旗文旅体局代广岳、旗林草局李彦军、旗融媒体中心徐春河、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旗公安局杨天宇、旗税务局安永利、旗退役军人事务局贾宝鹏、旗卫健委苗庆伟、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旗应急管理局裴志刚、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德力格尔、达日罕乌拉苏木人民政府昭日格图、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董建伟、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王敏、达来诺日镇人民政府李文超、经棚镇人民政府李佳琦、同兴镇人民政府姜天龙、宇宙地镇人民政府杨雯昊、万合永镇人民政府李明杰、土城子镇人民政府李国友、芝瑞镇人民政府姜继辉、红山子乡人民政府魏湘霖、新开地乡人民政府王志刚、西拉沐沦街道薛琪、应昌街道昭娜、热水塘街道郑清风。
第二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乡村振兴局宋长山、旗农牧局刘武立、旗林草局李彦军、旗住建局白景文、旗水利局李国峰、旗文旅体局代广岳、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张志民、赤峰冶金化工开发区李国东、达里诺尔—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王利民、聚鑫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李树军、文旅公司崔广智、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德力格尔、达日罕乌拉苏木人民政府昭日格图、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董建伟、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王敏、达来诺日镇人民政府李文超、经棚镇人民政府李佳琦、同兴镇人民政府姜天龙、宇宙地镇人民政府杨雯昊、万合永镇人民政府李明杰、土城子镇人民政府李国友、芝瑞镇人民政府姜继辉、红山子乡人民政府魏湘霖、新开地乡人民政府王志刚、西拉沐沦街道薛琪、应昌街道昭娜、热水塘街道郑清风。
第三议题:旗委政法委裴广才、旗委宣传部段海鹏、旗发改委张天鹏、旗财政局王迎春、旗工科局赵闯、旗人社局张景春、旗文旅体局代广岳、旗城管局刘振远、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胡金峰、旗审计局刘香华、旗住建局白景文、旗社保中心王利、旗医保局薛金林、旗就业服务中心李国鹏、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万合永镇人民政府李明杰、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德力格尔、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董建伟、国网克旗供电公司盖春慧。
第四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教育局孙晓飞、旗林草局李彦军、旗民政局韩晓峰、旗文旅体局代广岳、旗审计局刘香华、旗住建局白景文、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旗卫健委苗庆伟、旗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王炜。
第五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
第六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
第七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住建局白景文、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张志民、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王迪、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旗应急管理局裴志刚、旗政务服务局韩国玮、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旗税务局安永利。
第八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旗住建局白景文、旗政务服务局韩国玮、旗文旅体局代广岳、旗财政局王迎春、国网克旗供电公司盖春慧、经棚镇人民政府李佳琦。
第九议题:旗委政法委裴广才、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住建局白景文、旗林草局李彦军、旗水利局李国峰、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旗信访局傲敦图雅、旗公安局杨天宇、经棚镇人民政府李佳琦。
第十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住建局白景文、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
第十一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审计局刘香华、旗住建局白景文、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国网克旗供电公司盖春慧。
第十二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财政局王迎春。
第十三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财政局王迎春。
第十四议题: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工科局赵闯、旗住建局白景文、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国网克旗供电公司盖春慧。
第十五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审计局刘香华、旗财政局王迎春。
第十六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国网克旗供电公司盖春慧。
第十七议题:旗工科局赵闯、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发改委张天鹏、旗交通运输局姚中元、旗住建局白景文、旗林草局李彦军、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旗财政局王迎春。
第十八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工科局赵闯、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
第十九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财政局王迎春、旗应急管理局裴志刚。
第二十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工科局赵闯、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文旅体局代广岳、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
第二十一议题:旗委政法委裴广才、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住建局白景文、旗林草局李彦军、旗交通运输局姚中元、旗民政局韩晓峰、旗水利局李国峰、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旗财政局王迎春、旗信访局傲敦图雅、旗公安局杨天宇、旗自来水公司冀国奎。
第二十二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水利局李国峰、旗农牧局刘武立、旗交通运输局姚中元、旗财政局王迎春、国网克旗供电公司盖春慧。
第二十三议题: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林草局李彦军、旗文旅体局代广岳、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
第二十四议题:旗委政法委裴广才、旗发改委张天鹏、旗司法局敖特根吉日嘎拉、旗工科局赵闯、旗林草局李彦军、旗住建局白景文、旗财政局王迎春、旗自然资源局刘春华、市生态环境局克旗分局卢万龙、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德力格尔、同兴镇人民政府姜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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