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里湖华子鱼”“达里湖鲫鱼”于2010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于2025年10月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地理标志产品。
2025年底,人大代表提供市场上有借“达里湖华子鱼”品牌影响销售其他产地华子鱼,扰乱市场秩序的线索。接到线索后,相关行政部门和达里湖渔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多次座谈,并就提供的线索开展初步调查。
近日,以“‘达里湖华子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为题召开听证会,广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相关行政部门、达里湖渔业有限责任公司派员出席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