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精神,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克什克腾旗汇泽自来水公司城市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监测结果予以公示。
2024年第四季度选取经棚镇城区水质监测点6个(一个出厂水,5个末梢水),每个监测点采集水样1份。监测指标为《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的水质常规指标及氨氮指标。水样采集、保存、运输、检测按照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2023)要求开展工作,检测结果评价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进行。克什克腾旗第四季度城市供水出厂水,末梢水监测合格率100%。检测结果详见附件。
克什克腾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