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调整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8 17:03 来源:克旗社保中心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调整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惠民政策,现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政策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行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参保人所有缴费金额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缴纳当年保费可享受政府补贴,缴费档次及政府补贴详见下表:

现行缴费标准

(元/年)

200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3000

5000

7000

政府补贴金额

(元/年)

35

40

45

60

65

70

75

80

85

90

95

100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政策

(一)断缴年度补缴政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断缴年度,参保人可以按照现行缴费档次补缴,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例如:王某2011年参保缴费至今,其中2019年未缴费导致断缴,王某可以按照现行缴费标准,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最高可补缴7000元。

(二)已缴费年度补缴政策

自公告之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缴费年度可以提档补缴,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已缴费年度的提档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对应年度可提高缴费档次见下表。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应年度提档补缴缴费档次一览表

对应年度

提档补缴缴费档次标准

2009年-2010年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2011年-2014年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

2015年-2019年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

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

2020年-2024年

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

1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

三、补缴对象

一是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例如:王某某1982年出生,2016年参保缴费至今,其中2019年缴费为100元,按照提档补缴政策,2019年可以选择最高缴费档次3000元,则需要补缴差额2900元;也可以选择对应年度其他档次补缴差额。

二是已经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未办理待遇领取申请业务的参保人员。该类参保人员待遇从提档补缴部分到账的次月发放。例如:王某1964年12月出生,60周岁前(2024年12月底前)已经缴费15年,由于个人原因未办理待遇领取申请业务。如果王某2025年3月办理提档补缴业务后办理待遇领取申请业务,那么王某从2025年4月领取待遇,不补发2025年1月至3月的待遇;如果王某2025年3月不办理提档补缴业务,只办理待遇领取申请业务,那么王某从2025年4月领取待遇,并补发2025年1月至3月的待遇。

已办理待遇领取申请业务及已领取待遇人员不可以办理提档补缴业务。

四、办理方式

(一)断缴年度补缴政策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或者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大厅人社专区办理补缴业务,补缴业务办结后再通过线上缴费程序或到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二)已缴费年度补缴政策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办理提档补缴业务,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大厅人社专区因权限问题暂时无法办理提档补缴业务,提档补缴业务办结后再通过线上缴费程序或到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电话:0476-5231673。

克什克腾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