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克什克腾旗关于2025年第二批拟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7 16:42 来源: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助力提升职业技能,兜牢失业保障底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18号)精神,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现对拟定享受援企稳岗返还的企业及返还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中的企业后期如有不符合环保要求、失信企业或超出裁员率等情况,将不予发放援企稳岗返还补贴。

公示时间:2025年7月17日至2025年7月23日

受理方式: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电话、来访、信函的形式反映公示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他有关线索。信函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10楼1006办公室

联系电话:

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0476-5222421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股0476-5232585

派驻人社系统纪检组  0476-5230686

联系邮箱:kqjybgs1@163.com

克什克腾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