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内蒙古维拉斯托矿业有限公司锂锡多金属矿240万吨/年采矿建设项目拟征收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138.3207公顷集体土地,全部位于朱日和嘎查。现依法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目的
该项目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项规定,属于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因开发战略性矿产资源,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我旗认为,该项目征收土地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
二、征收土地范围、位置
该项目拟征收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朱日和嘎查总面积138.3207公顷,其中,农用地134.8439公顷(林地10.9304公顷、草地122.0937公顷、其他农用地1.8198公顷),建设用地0.1814公顷,未利用地3.2954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实际勘测定界结果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补偿登记工作。请拟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土地征收工作,办理土地征收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登记手续,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以苏木乡镇(街道)调查结果为准。
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村民住宅以外的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为期10个工作日。在本公告发布期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配合做好拟征地范围内地面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调查并对调查结果共同确认。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