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废旧动力电池全链条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5-18 14:58 来源:克什克腾旗工信和科技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1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旗废旧动力电池生产、流通、回收、移交、运输、拆解、综合利用及产品质量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线索紧扣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任务要求,聚焦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五大领域,重点征集以下违法违规线索:

(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换电服务企业、综合利用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的组织或个人;拒不报送、漏报、瞒报、虚假报送溯源信息。

(二)生态环境领域

废旧动力电池非法收集、非法拆解、非法倾倒、违规处置;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违反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相关规定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三)交通运输领域

聚焦废旧动力电池运输、规范移交等,加强对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擅自运输废旧动力电池等违法行为,会同工信等有关部门查处机动车维修企业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以外组织或个人回收、综合利用的行为。

(四)商务领域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违规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将废旧动力电池交售给非合规主体;拒不报送、虚假报送溯源信息。

(五)市场监督管理领域

加强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将废旧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等行为。依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线索,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等行为。依法查处涉及使用国家禁止的有毒有害物质行为。

二、征集时间

本次线索征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三、线索要求

线索应真实客观,提供具体违法违规事实、时间、地点、涉事主体等信息,可附照片、视频、单据等佐证材料。

提供线索须实事求是,线索提供人应告知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对线索内容模糊不清的匿名电话、邮件和信函,一律不予受理。

我方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线索提供人信息;线索提供人应保证所提供线索的真实性、合法性,对恶意诬告、虚假举报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提交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电话:0476-5226153(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邮箱:kqjxj001@163.com

信函地址:克什克腾旗党政综合楼637室(信封请注明“废旧动力电池线索征集”)

特此公告。


克什克腾旗工信和科技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