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决策事项名称经棚镇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土地征收决策事项。2.决策起草部门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3.评估主体单位: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4.拟决策事项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拟征收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庆国村集体土地总面积为3.131公顷,其中林地1.1526公顷(灌木林地0.9995公顷、其他林地0.1531公顷),草地1.9784公顷(天然牧草地1.9784公顷),用于经棚镇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用地。5.征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6.补偿资金来源政府财政预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的精神,现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15天,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2日)1、拟决策事项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2、对拟决策事项持何种态度;3、本决策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4、对本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如欲了解详细情况和反馈意见,可以通过联系电话与如下单位联系:评估主体: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钱黎明 联系电话:13674763719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赤峰市科星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大军 联系电话:18204761951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7月28日
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