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克什克腾旗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农用地秸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3-25 15:37 来源:旗林草局

一、制定背景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可燃物管控和计划烧除试点工作>的通知》(内林草防函〔2024〕90号)、《赤峰市野外防火条例》、《赤峰市森林草原防灭火计划烧除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克什克腾旗森林草原防火计划烧除(农用地秸秆)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重大风险,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坚决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在同一时段多点爆发,同一地区持续多发态势,有效减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有效解决农事用火行为与森林草原防火之间的矛盾,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林草资源安全。

三、主要内容

《克什克腾旗计划烧除工作实施方案》由“基本原则、烧除目的、烧除范围、工作措施、组织实施、烧除方法”等部分组成。

烧除目的:开展森林草原边缘可燃物计划烧除工作,是由被动扑火变为主动防火的重要措施,可以有效清除或减少森林草原地下可燃物载量,是科学预防森林火灾的有效手段。

组织实施:由苏木乡镇、国有林场组织实施,严格按照“错时、限量、轮烧”原则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禁烧区域:国家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重点水源林区、风景林区、城镇面山、重要设施周围(寺庙、加油站、部队驻区、国防重要设施、输电线路沿线100米宽范围内、仓库等重要设施设备)人员聚集区域、森林火灾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禁止开展计划烧除。

烧除方法:划分成多个点烧单元,采取边烧边清,有序限烧。烧除点火作业时,相关苏木乡镇、林场要派相关人员要到现地进行指导、协调、监烧,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烧除进度及开展情况。一旦发生不利情况,要及时上报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原文链接:

http://www.kskt.gov.cn/zwgk/zfxxgk/fdzdgknr/cfskqzfwjzfwj/ksktq_zfwj/202604/t20260413_2754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