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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节日消费市场进入旺季,各类商业广告宣传活动密集活跃。为营造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广告合规发布作如下提示。
1.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2.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党旗、党员徽章,军旗、军歌、军徽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3.不得发布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及各类“软色情”的广告内容。
4.月饼、酒水、茶叶、生鲜礼盒等节日商品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对生产日期、产地、成分、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普通食品不得宣称疾病治疗、保健养生等功能,保健食品广告不得超出批准的功能范围。
5.餐饮套餐、景区门票、酒店民宿、旅行线路等广告,不得虚构服务标准、虚假标注价格;不得使用“全网最低价”“独家特惠”等无依据表述。
6.酒类商品广告不得含有“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等内容;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内容。
7.烟草类广告不得在大众媒介或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含电子烟)广告。
8.中小学校、幼儿园内不得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9.商家和网红达人在开展互联网营销推广活动中,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种草笔记”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二字。
鼓励广告市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创作、发布更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主旋律、礼赞祖国发展、弘扬诚信经营、守护消费安全的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发挥正向引领作用。请全旗广告主、广告经营和发布主体,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依法合规发布广告内容,共同营造公平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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