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4年度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生活护理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4】162号)的文件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该项政策事关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切身利益,克旗社保中心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对调整范围内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比对,确保精准落实。
截至11月份,已为29名1-4级工伤职工调整并补发伤残津贴3.66万元,14名工伤护理人员调整补发生活护理费 3.14 万元,39名供养亲属人员调整补发抚恤金2.24万元,各项待遇已全部发放到位。
下一步,克旗社保中心将继续落实好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更好的发挥工伤保险保障作用,增强工伤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055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