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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赤财指农〔2022〕798号)文件要求。依据《关于2023年中央(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分配的意见的报告》(克民委字〔2022〕46号),现提前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301万元。该项指标列2023年“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农规〔202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中央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工作。相关指标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二、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等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突出衔接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优先在脱贫旗县布局高标准农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产业集群等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脱贫旗县建设现代农牧业产业园、科技园和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实施农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支持脱贫旗县培育公共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发展“两品一标”农畜产品,增加绿色农畜产品供给;支持肉牛、肉羊、奶业、草业、马铃薯、羊绒等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支持脱贫单位实施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以工代赈项目,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单位内生发展动力。
三、认真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中央衔接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自治区、市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请你单位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项目符合拨款条件后及时进行资金申请拨付,强化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管控。
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天
附件:
克什克腾旗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表 doc.doc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2022年12月25日
监督电话:12317 5231244
通讯地址:克旗财政局603
邮箱:ksktqc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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