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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赤财指农〔2025〕725号)和《克什克腾旗农牧局关于对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意见》(克农牧字〔2025〕229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280万元(以下简称衔接资金),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05”相应科目。项目名称: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5Z155110000004。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有关决策部署,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待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具体调整优化方案确定后,资金管理使用按照新修订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执行。
二、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请你局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做好项目谋划等前期工作,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做好预算编制和资金分解下达工作。请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关于〈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农〔2023〕4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民委 水利厅 林草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内农牧帮扶发〔2025〕19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赤峰市下达预算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等相关工作。相关指标待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使用。
四、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有关要求。此次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财政部门将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监督电话:12317 5222412
通讯地址:克旗财政局605
邮 箱:ksktqczj@163.com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公示期不小于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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