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等规定,现将2025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年报对象
凡2025年12月31日(含)前在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应报送2025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年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方式
市场主体自行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官网网址http://nm.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登录并逐项如实进行填报,直至“提交并公示”完成年度报告。另外,市场主体发现2025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不准确的,可在2026年6月30日前进行更正,更正后的信息应同时公示。若遇临近截止日期扎堆年报,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影响年报,请提前完成年报公示义务。
四、法律责任
市场主体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对市场主体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检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政府部门在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五、其他事项
(一)年报免费提示
市场主体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请谨防诈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市场主体信息公示的法定平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市场主体收取年报手续费,不得非法干预,任何以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或信用修复为名通过发送非法链接等方式要求提供市场主体或个人账号、卡号、验证码等行为均属诈骗,提醒各市场主体提高警惕。
(二)即时信息公示
依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各类企业对未依法公示的即时信息要自查整改,一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图标,填写企业其他应当自行公示的即时信息,补报公示。
(三)“多报合一”要求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已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相关事项。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满一年的企业,应于每年度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报告,获证未满一年的,应于下一年度报送。取消原纸质报送方式。
六、填报要求
有关年度报告的具体指导,请通过互联网查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年报公示及信用修复问题咨询电话: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0476-5232632
经棚第一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33542
经棚第二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28976
宇宙地同兴热水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23223
芝瑞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22334
万合永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22701
巴彦查干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22951
达来诺日达日罕浩来呼热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37782
乌兰布统红山子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232638
土城子新开地市场监督管理所:0476-5106319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5日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055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