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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项目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对该工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2、评估主体单位: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单位: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建设地点: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5、项目建设内容:
河西区、经一街、经三街、经五街、经七街、解放路、园林路、福祥园西路、经二街、经四街、经六街、经十街、应昌路、东环路共计14条市政道路现状市政给水管线约21公里。改造工程及因管线沟槽开挖而发生的路面、人行道、绿化带破除及恢复工程,同时,在百合嘉园小区、安康南小区、河西区(碧柳河西岸)配水干管设增压装置。
6、建设期限:2026年7月—2027年12月。
7、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为4446.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6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2.65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91.4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自筹。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概述
通过对工程可能影响区域的社会环境和公众参与调查,识别主要社会风险因素和风险因素的程度;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估计,研究提出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和应急预案,从而降低本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评估主体: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罗君杰联系电话:18604861586
2、公众意见的范围:本项目建设范围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村民及企事业单位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向主体和评估单位发表意见及建议。
4、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5日。
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日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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