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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水利局是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旗水利工作,为正科级。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旗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的流城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项目。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旗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指导全旗对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上报全旗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旗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并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
(八)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旗本级立项的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十)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全旗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综合协调。承担公文处理、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预警监测工作。
(二)计划财务股。负责组织编制全旗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全旗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全旗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的立项和报批等前期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有关部门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依权限负责审核全旗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承担全旗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的立项和报批等前期工作;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按权限负责并指导全旗水利工程和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和审计工作。负责局属国有资产和托管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水资源管理股。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灌溉机电井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编制全旗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全旗水权制度建设、水权转换和交易工作。
(四)建设运行管理股。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
(五)河湖管理股。承担旗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重要河湖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指导采砂规划、计划编制和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六)农牧水利股。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按规定权限审批重点农牧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牧区水利工作。
(七)水土保持股。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旗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负责水利科技工作。
(八)水政与安全监督股。贯彻落实涉水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普法宣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信访事项的审核、督办工作。组织实施水利稽查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旗县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负责全旗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办公地址:克什克腾旗党政综合楼335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476—5229837
负 责 人:李国峰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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