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425011580602E/2023-0138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 文 号 | 克政字〔2023〕1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25011580602E/2023-01382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克政字〔2023〕1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6-28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克什克腾旗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8日
克什克腾旗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全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自然资字﹝2023﹞173号)、《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3﹞197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开放、绿色、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防治四大体系,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构建克什克腾旗安全稳定屏障作贡献。
三、工作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分级分类、属地管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配合,各负其责”、“依靠科技,注重成效”的原则。
四、2023年度全旗地质灾害概况
克什克腾旗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2022年4月制发《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确定全旗地质灾害隐患点为85处。规划区内有41处崩塌,其中20处崩塌规模为中型、21处崩塌规模为小型。泥石流41条,按规模为小型20条、中型17条、大型4条。地面塌陷3处,按规模均为小型。由于各苏木乡镇所处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地质环境的不同,地质灾害各苏木乡镇分布呈现不均匀性,全旗13个苏木乡镇中有9个乡镇有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分布。
根据全旗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突发性地质灾害类型包括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分为三个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占全旗总面积的26.49%、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占全旗总面积的47.28%、地质灾害不易发区面积占全旗总面积的26.2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依然很艰巨。
五、2023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在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旗地质背景条件分析,预测2023年我旗地质灾害引发因素将以降雨与人类工程活动为主。
(一)气象趋势预测。
降雨是引发我旗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因之一,特别是暴雨或持续降雨为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提供了必要的水动力条件。
根据气象部门通报,今年汛期我旗气候状况为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进入汛期后,很容易出现降水集中天气,强降雨出现的可能性大。从历史上看,我旗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预计灾害发生的时段为5—10月,其中6—8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二)人类工程活动发展趋势预测。
2023年,芝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集通铁路克旗段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区域地质灾害发生的概率将明显提高。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如公路、铁路修建项目)以及矿山项目在建设时期,应特别防范人为活动引发的边坡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地下井口开采的矿区在生产集中抽排水期间,应重点预防因地表变形,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较大规模建设项目应重点防范在开挖、削坡过陡时易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1.重点防治类型。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为全旗突发性地质灾害中的重点防治类型。
2.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全旗地质灾害重点区域为境内东南部、东北部呈条带状分布的熔岩台地地区的沟谷与低中山区的山间谷地,崩塌、泥石流灾害高易发区为中东部大面积分布的中山区、低中山区、熔岩台地地区。西北部熔岩台地地区与低中山、波状高平原、西拉沐沦河上游峡谷区属于以泥石流、崩塌灾害为主的低易发区。
3.金属矿区、非金属矿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地下开采矿山易发生采空区诱发的地面塌陷灾害;露天开采矿山易发生陡边坡诱发的崩塌灾害;部分矿区内采空区治理工程等项目由于开挖边坡过陡等极易诱发崩塌等地质灾害;矿区废渣堆放边坡角较陡或堆积在沟谷内,易引发崩塌、泥石流等灾害。汛期将有可能进一步加重灾害的灾情。
4.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区(带)。我旗铁路、公路、管道等线性建设工程以及城镇建设、机场、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因开挖、削坡过陡或堆积各类岩土固废极易诱发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地段。各地应加强防范,避免因重大地质灾害造成施工人员和周边居民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六、地质灾害重点防范范围
重点做好以下区(段)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涉及经棚镇、芝瑞镇、土城子镇、万合永镇、同兴镇、宇宙地镇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的重点防治区;(2)涉及芝瑞镇、红山子乡、新开地乡、万合永镇、经棚镇、宇宙地镇、土城子镇、同兴镇、巴彦查干苏木地质灾害中易发区的次重点防治区;(3)重点防治区与次重点防治区以外的一般防治区。
根据全旗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主要区段分布情况,2023年度全旗各苏木乡镇地质灾害重点防范范围如下:
1.经棚镇:合意村哈达山崩塌、合意村二地崩塌、常善村二地东崩塌、联丰村下排头营子北梁崩塌、阎王砬子崩塌、河东东山崩塌、园林宇山崩塌、常善村五地泥石流、昌兴村奈林沟泥石流、呼必图村段家沟泥石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风化、振动,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及输电线路,以及辖区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易发地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2.芝瑞镇:属于地质灾害多发乡镇,主要有大院村西营子崩塌、大院村三间房山体崩塌、长胜村程家窝铺东山体崩塌、兴华村下田家营子山体崩塌、合胜村高家树林南山崩塌、永兴村烂石窑山体崩塌、华兴村王营子崩塌、上柜村孙营子崩塌、兴华村哈拉海洼砬子崩塌、富胜永村虎头山崩塌、广兴村柳林东山崩塌、大兴永村灶火沟门崩塌、广兴源村广兴源林场崩塌、广兴源村三地崩塌、大院村二地村西泥石流、长胜村冯家营子北泥石流、长胜村中兴号南沟泥石流、长胜村西湾子梨树沟泥石流、长胜村广兴永泥石流、上头地村羊场大乌兰苏沟泥石流、合胜村高家树林村泥石流、永兴村洞 子泥石流、合胜村务不长沟泥石流、上柜村梅林营子泥石流、上柜沟门泥石流、马架子村杨树沟门泥石流、上柜村二八地泥石流、永丰村巴步长泥石流、广兴源村广兴源营子泥石流、永兴村泥石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风化,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的安全,以及辖区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易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3.万合永镇:柳树村下仗房后山梁崩塌、河沿村白音板沟门西崩塌、永明村半拉山人工削坡崩塌、河沿村大营子崩塌、浩来村上店泥石流、兴盛义村黄营子泥石流、新井村大克木台沟泥石流、河沿村东蛤龙归泥石流、广义村朝代沟泥石流、中心村柳条沟泥石流、三姓耗来泥石流、包头沟门泥石流、河沿村上营子泥石流,306国道456公里处崩塌。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的安全,以及辖区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内已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区域。
4.土城子镇: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有五分地村西沟后梁崩塌、天义号村大夫营子崩塌、天义号村老爷庙大石砬崩塌、瓦房村柳条子沟泥石流、瓦房村骡子沟泥石流、天义号村蝴蝶沟泥石流、天义号村乌兰苏沟泥石流、天义号村广富营子泥石流、上哈巴其拉泥石流、天义号村水泉梁地面塌陷、石门沟村地面塌陷。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的安全,以及辖区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易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5.同兴镇:较典型且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有同兴村香台地北崩塌、四义号村下窝铺东崩塌、义成永村小凤山崩塌、义成永村木头沁崩塌、四义号村大麻沟沟门崩塌、黄冈梁林场十三道河崩塌、义成永村小卧牛沟泥石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的安全,以及辖区内黄岗铁矿矿区和其他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易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6.宇宙地镇:较典型且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有永隆村永丰泉南侧崩塌、新地村山湾子崩塌、东升村车道沟泥石流。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的安全,以及辖区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易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7.新开地乡:新道梁上河口山崩塌、苇塘河白音卜罗山体崩塌、广华村土关线21千米处泥石流、广华村中营子组泥石流、广华村达来营子北泥石流、新道梁村偏坡营子顺沟泥石流、新道梁村曹家营子西泥石流、广华村煤窑沟。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的安全,以及辖区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易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8.红山子乡:双合旺村牦牛坝崩塌。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风化,威胁居民、房屋、道路行人的安全,以及辖区内采矿矿区范围内易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9.巴彦查干苏木:巴彦查干苏木地质公园石景一区崩塌。诱发因素是降雨、地震、风化,威胁道路、游客安全,拜仁达坝矿区、银都矿区、维拉斯托矿区、黄岗矿业矿区等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防治区,以及辖区内其他采矿权矿区范围内易发生地面塌陷、崩塌、泥石流。
七、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全旗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5月1日至9月30日。根据已有的统计资料分析,我旗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其中6—8月份为地质灾害高发期。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的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八、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区行政一把手是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人,要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防灾减灾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旗人民政府与苏木乡镇、苏木乡镇与各嘎查村要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并要及时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根据本地区实际建立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将地质灾害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投入。
(二)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强化分级负责的政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联动机制。
1.旗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重点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本地区地质灾害进行汛期检查,切实加强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排查力度,要将“防灾明白卡”、“避灾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居民手中。及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辖区地质灾害检查、处理情况及存在问题,遇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按地质灾害速报要求,及时上报,组织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建设项目的不合理布局提出处理建议。依法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贯彻地质灾害“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尾矿坝、废渣场的管理工作,对于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采矿、削坡、采石、破坏植被、堆放渣石等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和加大地质灾害险情的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2.旗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及防治。成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
3.旗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4.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公路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汛期交通干线两侧陡边坡的监测,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滑坡、崩塌灾害的危害。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的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5.旗水利局负责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病、险水库的监测,防止水库溃坝诱发泥石流灾害的发生,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负责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监测预警。
6.旗文旅体局在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强降雨天气时期和存在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要负责做好对游客游览时间、路线景点选择上的预警预告。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
7.旗教育局要在汛期到来之前,系统检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学校建筑物的安全,防范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对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危害。
8.旗气象局要加强汛期灾害性天气的监测,为各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必要的气象预报信息。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时,负责提供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对事发地的气象进行监测预警。
(三)加强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办公室要在汛期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地区进行一次地质灾害应急调查(隐患点排查),把威胁居民安全的建筑物、铁路、国道等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作为防范重点,全面掌握当地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对具备发生地质灾害条件的危险点,强化监测、预测、预报,制定具体的防灾预案,并加紧组织实施。汛期要加强监测,严密注视,防患于未然。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机构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快建设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配备必要的交通、通讯等地质灾害应急装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立即组织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应急调查和抢险救灾工作。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发出预警,划定危险区,并设置警示标志予以公告。
各地要密切关注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的中、短期地质灾害预报,以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为基础,当发生连续暴雨、大暴雨时,广大干部群众都要提高警惕,防范地质灾害,避免、减轻地质灾害的危害和损失。同时,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加强监测网络管理和建设工作,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重点隐患区、段、点)要逐块、逐段、逐点确定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并制定出临灾时报警方法、报警信号、群众组织方式及人员撤离路线。
(五)坚持重要隐患点巡回检查制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公益性事业,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监督、管理和实地调查研究,对重点防治区域每年巡视工作不少于两次(汛前一次、汛中一次)。通过巡回检查对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和危害性大小做出初步判断,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对已建和在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进行一次工程质量全面检查,消除工程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将检查灾害任务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制度严密。
(六)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在汛期,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实施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保持通讯畅通,要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一旦发生灾情险情,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立即落实到位。地质灾害发生时,担任监测任务的单位、基层组织和个人要立即向旗人民政府、旗自然资源局和应急管理局报告灾情,发生较大级以上地质灾害,还应按相关预案和规定分别上报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务院自然资源部。旗自然资源局要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原因、发展趋势、协助旗人民政府妥善采取应急措施,并编制详细、完整的调查处置报告,报送旗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七)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开发旅游景点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对可能产生的地质灾害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八)加强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提高全民保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意识。尤其是要让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附近的居民,熟悉掌握地质灾害突发前的征兆和发生时紧急避让方法,明确撤离路线,尽可能的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九)地质灾害治理经费。要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机制,鼓励社会援助,积极争取国家资助。
九、强化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对没有按规定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相关行政和法律责任;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十、附则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电话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13304765007
(贾兰峰)、15648483370(柳中原)。
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0476-5891955。
赤峰市应急管理局0476—8833987、18804765551(李志鹏)。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空间修复股:0476—5265857、15148335757(吕景峰)13190906501(达布希拉图)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0476—5235882
15847069688(刘秀艳)
克什克腾旗应急救援局:0476—5263511、15104817007(董伟)
政策解读链接:
http://www.kskt.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jd_13472/202307/t20230713_2082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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