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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制定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实国家、自治区、赤峰市及旗委、旗政府部署要求,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和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预案体系,明确我旗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和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克什克腾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二、预案制定的过程
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赤峰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旗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实际情况,修订完善了《克什克腾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2025年5月30日以旗人民政府名义印发。
三、预案主要内容
《克什克腾旗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由“总则、主要任务、防灭火组织指挥体系、处置力量、预警和信息报告、火灾应急响应、综合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部分组成。
预案重点:明确了我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森林草原火灾处置力量;根据灾害分级做好信息报告、预警相应、应急响应和综合保障等工作。
预案发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5号)要求,专项应急预案按程序送本级应急管理部门衔接协调,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者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名义印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3年评估一次。
主要任务: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
工作原则: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旗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各苏木乡镇、林场、企事业单位及各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各级响应方案(部门)、处置办法和方案(苏木乡镇、林场、企事业单位)开展处置工作,旗人民政府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响应级别,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原文链接:http://www.kskt.gov.cn/zwgk/zfxxgk/fdzdgknr/cfskqzfwjzfwj/ksktq_zfbwj/202509/t20250901_26483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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