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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规范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程序,明确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全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照《赤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了《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二、主要内容
《规则》共5章、10条,与修订前相比,减少2条,将“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和“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以下工作制度”优化至《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共2条,主要明确了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明确委员会是旗委议事协调机构,并增加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相关内容。
第二章组成共4条,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及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3个工作专项组组成结构,并确定委员会工作流程。
第三章主要职责共1条,明确了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要职责,并完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相关内容。
第四章工作制度共1条,明确了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制度,包括会议、约谈、包联、责任追究、激励、报告等制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报告制度,删除督查制度)。
第五章附则共2条,明确了《工作规则》由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做好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据《赤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编制《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4章、6条,主要针对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第一章机构设置共2条,明确了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受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领导。办公室主任由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副旗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赤峰市生态环境分局克旗分局局长兼任。
第二章职责任务共2条,明确了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与主要任务。
第三章工作制度共1条,明确了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包括联络、会议、督导、文件签发等。
第四章附则共2条,明确《工作细则》由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项组工作细则》
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依据《赤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项组工作细则》编制《克什克腾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专项组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主要内容
《细则》共4章、12条,并针对专项组机构设置、职责任务、工作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要求。
第一章机构设置共4条,明确了专项组是委员会下设的专项工作机构,明确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专项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组,旗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专项组的机构设置。
第二章职责任务共2条,明确了专项组的职责任务。
第三章工作机制共4条,明确了专项组的工作机制,要求成员单位设联络员。
第四章 附则共2条,明确了《工作细则》由旗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工作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
http://www.kskt.gov.cn/zwgk/zfxxgk/fdzdgknr/cfskqzfwjzfwj/202509/t20250901_26487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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