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赤峰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 6 月 12 日
克什克腾旗“十万青年留赤峰”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赤峰市人才强市战略,提升城市发展活力,最大限度响应青年来赤回赤发展需求,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员会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赤党发〔2024〕3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政发〔2025〕8号)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克什克腾旗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步入新阶段、再上新台阶,结合我旗实际和发展规划,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部署要求,聚焦青年成长与发展需求,结合《克什克腾旗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服务经济、服务民生,立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不断增加青年人职业发展机会,提升青年人在赤归属感与幸福感,实现2025—2027年年均留克青年1400人的工作目标,不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旗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岗位聚才”行动
1.拓展市场化就业岗位。根据本地区实际产业发展,在矿业经济、文化旅游、新能源、煤化工、食品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积极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青年群体就业。全旗能源项目预计年均增加就业岗位30人以上;工业园区内企业预计年均实现新就业180人以上;全旗新增规模以上及工业重点企业预计年均带动就业50人以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大力培育家庭牧场、种养殖大户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发展流转、入股、托管代养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青年人才到农牧业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等企业就业。依据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和新型农牧民培育政策,通过“课堂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外出学习”等多元化培训模式培养年轻技术人才和骨干,年均预计开展培训5期,培训600人次。激发旅游市场主体创岗积极性,联动景区、旅行社挖掘就业潜力,增设特色岗位,预计年均带动青年就业50人以上。组织多种形式的就业创业活动和招聘活动,为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搭建服务和对接平台。(责任单位:旗发改委、工科局、农牧局、文旅体局、就业服务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
2.稳定政策类岗位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规模,年均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100个。持续实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等基层服务项目,年均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岗位就业70人。通过“绿色通道”“文明红山·青春赤峰”校园引才等方式,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发挥医疗卫生机构资源优势,扩大医疗机构吸纳就业容量。3年内,预计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63人,绿色通道引进医学类高校硕士毕业生2人,落实农村牧区本科层次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工作,签订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协议7人,安置订单定向医学生10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成上岗16人。(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编办,旗人社局、卫健委)
3.开发灵活就业岗位。挖掘民营企业、行业商会(协会)互联网营销、新媒体运营、在线或远程办公等多种形式的灵活就业岗位,年均引导青年创业群体就业创业100人。支持属地直播电商、新媒体内容生产创作企业等互联网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年均吸纳青年群体就业120人。鼓励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广泛搜集城乡社区岗位、灵活就业岗位,年均预计带动青年群体灵活就业100人。(责任单位:旗委宣传部(网信办)、社会工作部,旗文旅体局、就业服务中心)
(二)实施“政策支撑”行动
4.制定出台人才强旗政策。全面贯彻落实《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制定出台《克什克腾旗推进人才强旗的若干措施》及配套实施细则,推动落实各项人才政策,持续提升人才集聚吸引力。严格审批购房、租房及生活费等人才补贴发放,落实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持续跟进旗域内免费旅游、优先择校、健康体检等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畅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渠道,结合全旗中小学校(含职业高中)、幼儿园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事业单位空编或人才专项编制,通过公开招聘、公开引进等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中小学校教师。鼓励企业引进智能化、信息化种植养殖高新技术产业,在标准化机械化养殖、草产业精深加工、食用菌产业延伸加工等领域,打造一支高效农牧业发展所需要的专业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责任单位:旗委组织部、编办,旗教育局、人社局、农牧局、财政局、卫健委、文旅体局、住建局、就业服务中心)
5.用好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荐青年参与“活力赤峰”创业创意、“源来好创业”等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广泛吸引青年人来我旗寻求发展的机会。为在我旗创业的各类青年群体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荐等一条龙服务,优先推荐在各类创业活动和比赛中获奖的项目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享受房租减免等优惠政策。大力开展补贴性创业培训,预计年均培训青年群体20人。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和创业补贴政策。提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水平,持续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就业创业培训,做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摸底工作,建好就业创业台账,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帮扶力度。(责任单位:旗就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
6.用足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鼓励企业招录毕业年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小微企业招录的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申领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提高中小企业人才储备、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不超过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责任单位:旗就业服务中心、财政局)
7.落实各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充分调动本地区企业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加强分类、分级管理,预计年均为电商青年、新兴领域青年、返乡就业创业青年等青年群体开展技能培训60人次。深入推进妇女技能提升,年均开展各类培训5场次以上。联合高等学校、职业(技工)院校大力开展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预计年均新增中级工及以上青年技工150名以上。(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就业服务中心、团旗委、妇联)
(三)实施“服务保障”行动
8.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与企业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开展“访企问需”活动,推广“人社助企服务”小程序,发布惠企政策,收集用工需求,及时同步与就业部门做好对接服务;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组织开展招聘、培训、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等业务;各群团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收集和发布会员企业用工需求,举办行业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挖掘青年就业岗位,每年联合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不少于10场。(责任单位:旗就业服务中心、住建局、交通局、农牧局、商投局、文旅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园区管委会,总工会、团旗委、妇联、工商联)
9.提供见习实践机会。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等开展就业见习,构建“储备—见习—就业”全链条服务体系,重点覆盖教育、民生保障、文旅服务等克什克腾旗优势产业领域,聚焦青年人才成长需求,提高青年人才留克率,年均募集就业见习岗位50个、人才储备岗位30个,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措施,预计年均开发大学生公益性岗位30人以上。持续推进大学生“扬帆计划”活动,联合企业、单位、社区开发岗位,年均组织在校大学生参与实习、见习50人次以上。积极与区内师范类实习基地院校对接,为师范类毕业生提供实习岗位,全旗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每年接收赤峰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毕业生、实习生到我旗进行教育跟岗实践学习。(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就业服务中心,团旗委)
10.开展青年精准攻坚服务。优化升级“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不断创新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意愿信息采集渠道,综合运用微信群、电话联系以及实地走访等方式,精准收集旗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工需求和劳动者就业信息,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快捷、方便、高效的供求渠道和平台,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工作信息化、规范化、便捷化。同时做好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青年“求职有门、创业有路、困难有帮”,切实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台账,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求,及时推送各类就业招聘信息,实行一人一策,提供“1131”精准服务,不定期电话跟踪回访,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旗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
(四)实施“安居乐业”行动
11.提供人才住房保障。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共享原则,采取政府新建、购买、租赁以及商品房配建等方式,多渠道、大力度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及时落实青年购房、租房补贴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做到应发尽发。(责任单位:旗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
12.完善医疗教育保障。加强部门协同合作,建立工作联动与数据共享机制,不断优化参保流程和就医管理措施,指导帮助来克留克青年尽快融入本地医疗保障体系,提供优质医保经办服务,做好来克留克青年参保工作,并为家庭经济困难青年提供医疗资助,切实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青年的医疗费用负担。按照招生方案安排青年人才子女就近入学,提升对来克留克青年子女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力度,解决青年人才的后顾之忧。(责任单位:旗教育局、医疗保障局)
13.关注青年权益保障。采取问卷调查、专题座谈等调研形式,精准掌握青年群体诉求,针对青年群体在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劳资矛盾、权益受损等现实困难,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维权支持等援助服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热线,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旗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团旗委、总工会)
(五)实施“文化引才”行动
14.组织青年主题活动。举办华子鱼洄游季、乌兰布统草原音乐季、达里湖冬捕季等品牌文旅活动,涵盖演唱会、青年文化作品展、创意市集等活动,丰富青年业余生活,为青年提供展示创意与才华的平台。举办“沐伦夜语 克旗有约”文旅休闲夜经济活动,引入青年人喜爱业态,组织读书会、体育比赛、户外运动等青年社交活动,融入青年文化元素,合理布局消费、文娱设施,打造青年聚集地。(责任单位:旗文旅体局)
15.营造友好社会环境。鼓励行业部门、高校社团、企业单位、公益性社会组织走进社区,为大学生提供免费的文教卫体、婚恋交友、兴趣培养、创业就业等公共服务。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营造青年人在克安心工作的良好家庭氛围。组织青年参与社区、环保、文化传承等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青年人在克的价值感和归属感。(责任单位:团旗委、旗妇联)
三、组织保障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同推进,将克什克腾旗“十万青年留赤峰”行动作为落实就业促进行动的重要举措,与就业促进行动各项任务同步落实。成立克什克腾旗“十万青年留赤峰”行动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担责、形成合力,大力推介宣传克旗,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青年留克的良好氛围,并指定就业促进行动联系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协调联络,确保完成工作目标。
附件:1.克什克腾旗“十万青年留赤峰”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2.克什克腾旗“十万青年留赤峰”行动推进组人员名单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kskt.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jd_13472/202509/t20250901_2648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