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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本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 克什克腾旗工信和科技局

  • 克什克腾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 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

  • 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

  •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 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

  • 克什克腾旗审计局

  •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克什克腾旗统计局

  •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

  • 克什克腾旗医疗保障局

  • 克什克腾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

  •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

  •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热水塘街道管理办公室

  •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镇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新开地乡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同兴镇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芝瑞镇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

  • 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气象局

  •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烟草专卖局

  • 机构职能

    (一)综合管理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检查。编制城市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城市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指挥调度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应急处置等工作。组织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等工作,组织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和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工作。 (二)违法建设治理职责 负责建设工程方面对未经施工许可或未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的开工报告实施工程建设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 (三)市政、公用运行管理和执法职责 负责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和修复工程的验收。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使用、挖掘、侵占、破坏城市道路和损害市政公用设施(包括水、暖、气等地下管网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市政、公用运行违规行为等行为的查处和临街建筑物的临街侧基准线至红线间硬化地面(不含住宅小区围墙内部分)建设的管理、接收及维护。 (四)房地产市场执法职责 负责对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未经许可销售房屋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五)物业管理执法职责 负责对物业企业从业行为、居住建筑建设单位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和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擅自破坏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和公共设施以及擅自改变其用途行为、擅自占用和挖掘住宅小区内道路、绿地、场地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住宅小区内侵占共用部位、空间等损害公共环境等行为、住宅小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行为的监管和对住宅小区内私塔乱建、违法违规装修装饰行为的查处。 (六)园林绿化执法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和城市规划区内及城镇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养护工作。中心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核、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和组织重点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城区公园、游园、苗圃、风景名胜的监管、评估和名木古树的保护工作。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及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和擅自占用城市绿地行为和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城镇绿地范围内破坏城镇绿化等行为的查处。 (七)市容市貌管理和执法职责 负责市容市貌管理,组织、监督、协调、指导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户外广告、门店牌匾、“城市家具”设置的审批和占用公共空间以及乱贴乱画乱挂等行为的查处。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区域)、城市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擅自设置的其他实施和占用公共空间资源进行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监管。 (八)卫生环境管理和执法职责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审批,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倾倒、消纳、处置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公园、游园、城市广场、住宅小区、公共绿地、城市道路、河道等城市规划区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监管。 (九)环境保护执法职责 负责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房屋拆迁现场扬尘污染、渣土运输抛洒、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监管。 (十)水务执法职责 负责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垃圾和在城市河道违法违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违法违规占用河道取土挖沙、开展游乐活动等行为的查处。 (十一)工商执法职责 负责对在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在户外张贴悬挂内容违法违规广告等行为的查处。 (十二)食品药品执法职责 负责对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街头违法违规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的查处。 (十三)交通管理执法职责 负责对利用城市公共区域设置露天地面停车场、停车泊位的审查和监管。对未经许可占用城市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行为的监管。 (十四)应急管理职责 负责城市防灾减灾能效建设,保持水、电、气、热、交通、通信、网络等城市生命线系统畅通和建立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制,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和制定清雪除冰等城市管理应急预案及应急设施设备管理及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预案动态调整管理制度,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军地协调工作。 (十五)建设维护维修管理职责 负责环境卫生设施、专用公益广告牌、便民市场的建设(含新建、大中修、加固、改扩建工程)、设置和维护和对城市人行道、城市公共硬化区域(包括广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亮化工程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维修,利用城市公共区域设置露天地面停车场站、停车泊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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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旗经棚镇解放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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