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克什克腾旗工信和科技局
克什克腾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
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审计局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统计局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
克什克腾旗医疗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新开地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同兴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芝瑞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烟草专卖局
克什克腾旗国家安全局
克什克腾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克什克腾旗国家保密局
克什克腾旗档案局
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宗教事务局
克什克腾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赤峰市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赤峰市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什克腾监管支局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旗金融业发展规划和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推动地方金融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服务全旗金融业发展,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三)负责与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促进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四)参与研究拟订全旗重点项目融资方案。 (五)拟订全旗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 (六)推动地方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七)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旗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和区域经济合作工作机制;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旗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分析全旗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拟定全旗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措施,参与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全旗性投资促进活动;统计、调度、分析全旗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 (十)负责研究提出我旗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与东北三省、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经济合作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协调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发展倡议,促进全旗发挥区位、资源、文化、产业优势,参与国际间经济交流合作。 (十二)统筹协调旗内外各项合作,协调组织重大合作协议落实,推动全旗与周边地区开发开放建设。 (十三)组织开展地区间联络协调、信息沟通、工作交流和考察互访等工作。 (十四)负责联系、协调外地驻克旗商会、克旗驻外地商会及各类行业协会投资合作工作。 (十五)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
克旗党政综合楼11楼
咨询电话
0476-52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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