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克什克腾旗工信和科技局
克什克腾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
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审计局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统计局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
克什克腾旗医疗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热水塘街道管理办公室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新开地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同兴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芝瑞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烟草专卖局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面依法治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旗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决策部署的督察工作。 (二)承办各部门报送旗人民政府的合法性文件审查和解释工作。 (三)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旗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旗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旗人民政府各部门、旗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拟定全旗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旗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旗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旗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拟定全旗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旗法律顾问、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承担旗法律专家库、旗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旗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旗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全旗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规划、实施、指导全旗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十一)管理戒毒工作。 (十二)承担旗委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
经棚镇乌兰布统街中段
咨询电话
0476-522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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