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克什克腾旗工信和科技局
克什克腾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
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审计局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统计局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
克什克腾旗医疗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局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热水塘街道管理办公室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新开地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同兴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芝瑞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烟草专卖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赤峰市有关文化、文物、旅游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旗文化、体育、旅游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体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体育体制机制改革。 (二)管理全旗性重大文体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克什克腾旗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四季旅游。 (三)加强全旗体育公共服务,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协调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指导和推进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业余训练。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负责组织全旗裁判员、教练员、运动员参加上级培训工作。发展体育市场,依法管理体育服务活动。负责承办国际、国内和自治区及体育比赛,积极开展对外体育合作与交流。 (四)指导、管理全旗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并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 (五)负责全旗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均等化 建设任务。 (六)负责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组织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 (七)统筹规划全旗文体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旗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旗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体育安全生产、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 (九)指导和协调全旗文物保护、考古发掘、资源调查、日常监管和博物馆管理等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旗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负责区域交流合作工作,推动克什克腾文化走出去。 (十一)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点
党政综合楼四楼西侧
咨询电话
0476-522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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