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150425011580602E/2025-00622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克政办字〔2025〕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25011580602E/2025-00622 |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克政办字〔2025〕18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地下水管理单元管控指标的通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7日
克什克腾旗“四水四定”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地下水管理单元管控指标的通知》(内水资〔2024〕213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赤峰市跨旗(县、区)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通知》(赤水资〔2024〕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水资源基本情况及开发利用情况
克什克腾旗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89200万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6480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8606万立方米,资源量的重复计算量14206万立方米。2020—2023年平均取用水量为12088万立方米。2023年取用水总量为10532万立方米,按水源类型分,其中:地下水7382万立方米,地表水3035万立方米;按用水类别分,其中:农业8836万立方米、生活495万立方米、工业1138万立方米、人工生态环境补水54万立方米。
(二)“十四五”取用水管控指标
2025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17410万立方米。其中:地下水8943万立方米,地表水8367万立方米,非常规水不低于100万立方米。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优化结构,量水而行。突出节约优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以有限的水资源创造更大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空间。
立足实际,实事求是。立足于我旗水资源短缺现状,深刻认识深度节水控水工作重要性、紧迫性,把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解决我旗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产业结构,合理规划人口、城市、产业发展,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集约节约转变。
整体布局,突出重点。坚持“四水四定”,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水定绿,逐步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在全旗各领域各行业开展深度节水控水工作,聚焦高耗水领域和重点用水单位,加快推进节水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各行业用水准入门槛,不断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改革用水制度。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提升各行业用水效率。
统筹管理,科学配置。坚持用水总量控制和用途管制,统筹调配各苏木乡镇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建立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科学合理配水管水体系,促进有限水资源在区域间、行业间优化配置。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旗用水总量和用水效率满足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管控目标。全旗取水总量控制在17410万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8943万立方米,地表水控制在8367万立方米,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100万立方米以上,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79%,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80%,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
到2030年,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管控目标范围之内,全旗节水能力明显增加,用水效益明显提升,用水结构明显优化,构建城镇、土地、人口、产业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均衡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强化水资源监管。
1.落实和强化用水总量控制。根据上级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充分考虑各行业、各苏木乡镇产业发展情况,将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分解到各行业、各苏木乡镇,农业灌溉用水配水到地,配水到井。建立用水配额制度,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推进水权交易。(牵头单位:旗水利局、发改委、工科局、住建局、农牧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2.强化定额管理。新改扩建项目用水指标须达到自治区定额先进值或同行业先进水平,对已建不符合定额要求的项目逐步实施节水改造并达到先进值要求。全面实施阶梯水价,落实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居民用水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行业超计划用水加价制度。农业灌溉用水执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切实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落实《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对地下水超采区依法限批禁批;对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取用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除特殊情形外,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许可。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和园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得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已建地下水取水工程公共供水管网已覆盖的应当限期封闭。依法依规严惩擅自打井等行为。(旗水利局、发改委、工科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牧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3.严格用水全过程管理。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优化水源配置,鼓励优先配置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水评价制度。(旗水利局、发改委、工科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负责)
4.加强取水口监管。推进取用水管理巩固提升行动,巩固取水口核查登记成果、取用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成果、违规取水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分类施策推进巩固提升行动,切实提高取用水管理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对照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需求,针对部分取水口信息更新不及时、监测计量不规范、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突出抓好信息化手段在取水许可监管中的应用,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提升取水口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旗水利局、发改委、工科局、农牧局负责)
5.加强机电井管理。将农业灌溉机电井管控纳入到旗级河湖长制管理,落实旗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机电井登记制度,实现“五个一”管理(每一眼井有一个管理责任人、一个机电井编号、一张档案卡、一套统计数据)。强化取水许可管理。(旗水利局、农牧局负责)
6.完善监测计量体系。补充完善地下水监测站网,加强用水计量。提高农业灌溉、工业计量率,通过安装计量设施和“以电折水”等方法推进农业灌溉机电井的取水计量。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完成大中型灌区渠首在线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到2025年,全旗各行业取用水实现有效计量监控,园区工业用水年取水量在规模以上的用水户及矿山疏干排水全部实现在线计量。加强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维护,确保在线计量上线率达到95%以上。(旗水利局、发改委、工科局、住建局、农牧局、国网克旗供电公司)
(二)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优化城镇空间格局。
7.加强城镇节水降损。深入推进节水城市建设,实现节水、治污、减排相互促进。实施公共供水管网建设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加快城镇污水处理与回用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污水处理率与再生水利用水平,城镇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应优先使用再生水。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从严控制洗浴、洗车、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旗住建局、工科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强化以水定产,构建节水型产业体系。
8.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加快重点中型灌区配套建设与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大力推广浅埋滴灌技术。积极推广农艺节水措施和水肥一体化技术,推行测墒灌溉、配方施肥、保水剂应用等措施,促进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建设与改造,创建节水型养殖场。深入推进克什克腾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实施“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严格落实以水定绿,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的原则,推广抗逆性强、养护成本低的耐旱植物和低耗水植物,提高乡土树种比例,最大限度减少耗水。发展节水渔业、牧业和林业,加强牧区草原节水,合理分配牧区灌溉饲草料地和牲畜饮水水量,电力部门积极配合实现水电联管和用水总量控制。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在实施农村集中供水、污水处理工程和保障饮用水安全基础上,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推动计量收费;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旗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局、林草局,国网克旗供电公司负责)
9.加强工业节水减排。对超过取用水定额标准的企业,限期实施节水改造。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旗水利局、发改委、工科局、住建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四)落实以水定地,促进水土资源协调。
10.减少配水定额与配水面积。按照“以水定需”和生态保护要求,按照“以水定地”退减要求,对河道内和水库库区内未确权的耕地实施退耕;对河道内和库区内已确权的耕地,禁止种植高杆作物,不予用水配额,封填机井;对地下水临近超采、水源条件不好、低产田等区域,以水资源管控指标控制配水面积。(旗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牧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11.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根据我旗水热条件,压减高耗水作物玉米种植面积,调整为低耗水和耐旱作物。根据水资源条件调整农牧业结构和规模,以水定地、以水定产,着力解决农业种植业用水挤占生态用水的问题。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积极发展集雨节灌,增强蓄水保墒能力,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旗农牧局、自然资源局、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五)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加大供水保障力度。
12.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率。积极推进再生水厂项目和再生水供水管网建设,提升再生水供水能力。(旗住建局、发改委、水利局负责)
13.积极探索水权交易形成机制。积极推动全旗水权交易市场建立,开展水权收储、闲置指标认定、区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水权交易试点,通过市场手段推动水资源的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旗水利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共同推动《方案》实施。
(二)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对克什克腾旗“四水四定”科技支撑,支持开展水权交易、地下水超采治理、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用水权动态调控与交易、水价成本核算与定价机制等关键问题研究。构建智慧水利信息化体系,提升数据处理、分析应用能力,全面提升赤峰市水利信息化水平。
(三)建立多元投融资体制。争取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给予我旗水资源配置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相关政策支持,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方案》实施责任主体应在保障落实中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同时,积极运用市场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协调,整合社会各方资金。
(四)健全公众参与机制。深入开展“四水四定”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节约利用意识。建立多部门、全社会参与的节水、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机制。鼓励用水者充分参与用水监督工作,增强全社会参与水资源管理和节水护水的意识。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kskt.gov.cn/zwgk/zfxxgk/fdzdgknr/zcjd_13472/202509/t20250904_26509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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