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权力序号 | 1 |
|---|---|
| 事项编码 | 11150425011580645U4000804002000 |
| 事项名称 | 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循环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研究、产品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在循环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 责任主体 |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承办机构 | 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
| 责任事项 |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
| 权限划分 | 旗、县、区级 |
| 基本流程 | 申报推荐→汇总审核→进行表彰 |
| 备注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