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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回执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或者销售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处罚
| 权力序号 | 508 | |
|---|---|---|
| 事项编码 | gacf0508 | |
| 事项名称 | 对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回执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或者销售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处罚 | |
| 设定依据 | "1.【部委规章】《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5月25日公安部令第77号公布 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发证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除不可抗力外,未在规定时限内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回执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或者销售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 | |
| 责任主体 | 公安局 | |
| 承办机构 | 治安大队 | |
| 责任事项 |
1.受案责任: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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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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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旗县区级 | |
| 基本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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