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克旗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依法行政 > 本级权责清单 > 交通运输局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权力序号 53
事项编码 jtjc0053
事项名称 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设定依据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
责任主体 克旗交通运输局
承办机构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事项

1.抽样责任:向被抽查对象告知监督抽查性质、抽查产品范围、实施规范或实施细则等相关信息后,再进行抽样。

2.承检责任:按照检查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3.结果处理责任:应当向检查不合格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4.信息公开责任:依法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查结果公告,向地方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有关部门通报监督抽查情况。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予以公布。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影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有效进行的,由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相应责任。    


权限划分 旗县区
基本流程 告知权力义务→进行检查→告知检查结果→事后监管
备注
友情链接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