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 备案"
| 权力序号 | 10 | |
|---|---|---|
| 事项编码 | jtqt0010 | |
| 事项名称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 备案" | |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14日,国务院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 |
| 责任主体 | 克旗交通运输局 | |
| 承办机构 | 运输服务股 | |
| 责任事项 |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证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
|
| 权限划分 | 旗县区 | |
| 基本流程 | 受理→决定 | |
| 备注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