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造林补助、退耕补助、完善政策补助
| 权力序号 | 1 | |
|---|---|---|
| 事项编码 | 1115042574387506XC4150564010000 | |
| 事项名称 | 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造林补助、退耕补助、完善政策补助 | |
| 设定依据 | "1.【行政法规】《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公布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 第七条 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落实补助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加强退耕还林的复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实现退耕还林目标。 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拨。" | |
| 责任主体 |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 |
| 承办机构 | 森林草原技术推广中心林工站 | |
| 责任事项 |
|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
|
| 权限划分 | 旗县区级 | |
| 基本流程 |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给付 | |
| 备注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