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权力序号 | 1 | |
|---|---|---|
| 事项编码 | mzjl0001 | |
| 事项名称 |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八条 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行政法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 |
| 责任主体 |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 |
| 承办机构 | 社会事务及社会福利股 | |
| 责任事项 |
|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
|
| 权限划分 | 旗县区 | |
| 基本流程 | 决定→表彰或奖励 | |
| 备注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