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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权力序号 | 21 | |
|---|---|---|
| 事项编码 | nmcf0021 | |
| 事项名称 | 对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
| 设定依据 | "1.【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第三十六条 提供虚假的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的,由发证机关撤销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行政许可。以欺骗方式取得许可证明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责任主体 |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 |
| 承办机构 |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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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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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旗县级 | |
| 基本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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