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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 权力序号 | 78 | |
|---|---|---|
| 事项编码 | nmcf0078 | |
| 事项名称 | 对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处罚 |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 2 0 年)》(20 2 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境外企业在中国直接销售兽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直接销售的兽药和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责任主体 |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 |
| 承办机构 |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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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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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旗县级 | |
| 基本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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