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对未经许可生产苗种的处罚
| 权力序号 | 167 | |
|---|---|---|
| 事项编码 | nmcf0167 | |
| 事项名称 | 对未经许可生产苗种的处罚 | |
| 设定依据 |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2001年8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公布) 第二十五条 未经许可生产苗种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苗种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责任主体 |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 |
| 承办机构 | 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责任事项 |
|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
|
| 权限划分 | 旗县级 | |
| 基本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 |
| 备注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