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克旗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热点专题 > 依法行政 > 本级权责清单 > 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权力序号 92
事项编码 sjjc0092
事项名称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年修正本) 第二十六条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监督和贯彻实施计量法律、法规的职责是:(五)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对违反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按照本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主体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执法稽查队、所
责任事项

" 1.检查责任: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时间、范围、内容、方式等事项。

  2.处置责任: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计划,依法开展现场检查,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

  3.移送责任:执法人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非本部门职责的,移送当地监管部门。

  4.事后监管责任:执法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进行评估分析,并将情况反馈给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要时进行跟踪监督和督办;将检查记录及其他书面资料存档备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九条“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权限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九条“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基本流程 告知权力义务→进行检查→告知检查结果→事后监管
备注
友情链接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