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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价格鉴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权力序号 | 380 |
|---|---|
| 事项编码 | sjcf0380 |
| 事项名称 | 对价格鉴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 设定依据 |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价格鉴证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 105 号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0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现予发布实施。自治区代主席乌云其木格2000年10月16日签署颁发。) 第十九条 价格鉴证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旗县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警告 ,可以处以500元至5000元罚款。 第二十条 价格鉴证机构未按照规定的价格鉴证程序及方法进行价格鉴证,或者出具虚 假鉴证结论的,由旗县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宣布价格鉴证结论无效,责令重新进行价格鉴证, 可以处以5000元至15000元罚款;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责任主体 | 克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承办机构 | 执法稽查队、所 |
| 责任事项 |
"1.立案责任: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单位无收费许可证收费的,未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的,扩大收费范围、超越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收费的,应当提供特定服务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的,对于国家和自治区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利用管理职权和行业垄断地位变相收费的,将国家行政机关职责内的公务由无偿变有偿送行收费的,以及其他违法收费行为的,应当立案,并制作立案呈批表,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对立案的案件,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或检查,依法收集证据,制作现场笔录或询问笔录。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出示执法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且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理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理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告知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和理由及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5.决定责任:决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和证据、处罚依据和内容、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送达当事人; 7. 执行责任:依法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它责任。"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二十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五)执法人员未取得执法证件的。 第七十七条 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或者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没收财物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并有权予以检举,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对使用的非法单据予以收缴销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八条 行政机关违反本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财政部门违反本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拍卖款项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八十一条 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行政机关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办案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应视情节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法规定,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擅自制定、调整价格或者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可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价格工作人员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
| 权限划分 | 旗县区 |
| 基本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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