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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权力序号 1
事项编码 1115042501158098774000523003000
事项名称 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设定依据 "【法律】《精神卫生法》 第六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机构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责任主体 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承办机构 基层股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参考精神行为异常识别清单,开展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
2.办理阶段责任:精神科执业医师对符合诊断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及时明确诊断;
3.送达阶段责任:对确诊且符合《严重精神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的服务对象,主动向患者本人和监护人告知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内容、权益和义务等,征求患者本人和(或)监护人意见并签署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知情同意书;
4.事后监管责任:对同意参加严重精神障碍社区管理治疗服务的患者;按照《严重精神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开展随访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法律】《精神卫生法》
第七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精神卫生工作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权限划分 旗县区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给付
备注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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