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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 权力序号 | 1 | |
|---|---|---|
| 事项编码 | 1115042501158098774000923001000 | |
|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名称裁定 | |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2号修改) 第四十九条 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核准机关申请相同的医疗机构名称,核准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属于同一天申请的,应当由申请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作出裁决。 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因已经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发生争议时,核准机关依照登记在先原则处理。属于同一天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核准机关报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裁决。" | |
| 责任主体 | 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承办机构 | 医政股 | |
| 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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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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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旗县区 | |
| 基本流程 | 申请→受理→审理→拟定意见→裁决→送达→结案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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