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处罚
| 权力序号 | 2 | |
|---|---|---|
| 事项编码 | wjcf0002 | |
| 事项名称 | 对放射工作单位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处罚 | |
| 设定依据 | "【部门规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2007年6月3日卫生部第55号令公布) 第三十九条 放射工作单位违反本办法,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
| 责任主体 | 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承办机构 |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
| 责任事项 |
|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
|
| 权限划分 | 旗县区 | |
| 基本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 |
| 备注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