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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行为的处罚
| 权力序号 | 85 | |
|---|---|---|
| 事项编码 | wjcf0085 | |
| 事项名称 | 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行为的处罚 | |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本)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已取得许可证的,原发证部门可以依法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 | |
| 责任主体 | 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承办机构 |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
| 责任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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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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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限划分 | 旗县区 | |
| 基本流程 |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送达→执行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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