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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权力序号 11
事项编码 wlxk0011
事项名称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对城市 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将城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安排。城市在规划企业、学校、街道和居住区时,应当将体育设施纳入建设规划。乡、民族乡、镇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建设和完善体育设施。第四十五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方便群众开展体育活动,对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实行优惠办法,提高体育设施的利用率。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按照城市规划改变体育场地用途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 2.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003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82号公布)第二十二条: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将设施出租用于举办文物展览、美术展览、艺术培训等文化活动。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不得将设施的主体部分用于非体育活动。但是,因举办公益性活动或者大型文化活动等特殊情况临时出租的除外。临时出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日;租用期满,租用者应当恢复原状,不得影响该设施的功能、用途。 "
责任主体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机构 体育股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验经营场所证明,依法取得的消防批准文件;提出初审意见,申请材料不全的,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对获得许可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及时根据规定要求改正或重新办理相关事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处理。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
5.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未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6.在行政许可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7.在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五十条 侵占、破坏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权限划分 旗县区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备注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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