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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监督管理

权力序号 31
事项编码 wljc0031
事项名称 对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监督管理
设定依据 "【部门规章】《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管理办法》(2003年3月17日新闻出版总署、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8号公布 根据2004年6月18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令第24号发布 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清理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 第六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外经贸行政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外商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分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主体 克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承办机构 克什克腾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责任事项

1.监督检查责任:检查或接受投诉举报发现案由,应及时登记并请示领导确定检查方法,按照领导批示组织人员开展调查。不少于两名的行政执法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严格认真填写所涉法律文书。             2.结果处理责任:①提出监督检查报告。内容包括:被检查对象名称、检查日期、检查原因、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理意见等。 ②发现违法行为应立案,并组织调查。 ③检查发现问题不属于本部门管辖,依照职能分工移交有关部门。 ④将监督检查报告及相关资料归档。                                   3.通知责任:将监督检查结果、处理意见或建议通知被检查对象。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公务员法》(2018年修订)第五十九条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 (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 (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权限划分 旗县区
基本流程 告知权力义务→进行检查→告知检查结果→事后监管
备注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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