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客户端

政务服务投诉

蒙速办

蒙企通

克什克腾旗
微信公众号

安全生产举报

对互联网信息内容进行实施监管
| 权力序号 | 38 |
|---|---|
| 事项编码 | wljc0038 |
| 事项名称 | 对互联网信息内容进行实施监管 |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十八条 第二款 新闻、出版、教育、卫生、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国家安全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互联网信息内容实施监督管理。" |
| 责任主体 | 克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
| 承办机构 | 克什克腾旗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责任事项 |
1、立案责任:发现违法行为(或者以其他途径移送的违法案件等),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
|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
1.【行政法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00年9月20日国务院第31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2月29日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第二十五条 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疏于对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
| 权限划分 | 旗县区 |
| 基本流程 | 告知权力义务→进行检查→告知检查结果→事后监管 |
| 备注 |
主办: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4250026
地址: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街道北段 邮编:025350
承办:克什克腾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蒙公网安备15042502150445号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6-5261551 蒙ICP备1700528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