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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权力序号 5
事项编码 yjxk0005
事项名称 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十四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得的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2.【行政法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 根据2013年12月4日国务院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公布,自2013年12月7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并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情况报告报建设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 3.【部门规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2年1月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发布 根据2015年5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六条 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下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审查结果由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项目和生产剧毒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不得委托实施安全审查。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委托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 (一)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 (二)涉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中的有毒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爆炸品,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 (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 (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
责任主体 克旗应急管理局
承办机构 矿山股 危化股
责任事项

1、受理责任:收到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退回材料,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2、审查责任:发证机关受理经营许可证申请后,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出示执法证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储存设施进行现场核查;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责任:依法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情况;做出予以许可决定,颁发经营许可证。

4、送达责任:按时办结,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对企业取证后的不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提出行政许可证书延续、撤销、注销等处理决定。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括: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事后监管责任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追责情形
及追责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九十六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权限划分 旗县区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备注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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