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教育局
克什克腾旗工信和科技局
克什克腾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公安局
克什克腾旗民政局
克什克腾旗司法局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自然资源局
克什克腾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
克什克腾旗水利局
克什克腾旗农牧局
克什克腾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克什克腾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克什克腾旗应急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审计局
克什克腾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统计局
克什克腾旗林业和草原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
克什克腾旗医疗保障局
克什克腾旗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克什克腾旗分局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来诺日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达日罕乌拉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红山子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新开地乡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同兴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芝瑞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万合永镇人民政府
克什克腾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气象局
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烟草专卖局
克什克腾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克什克腾旗国家保密局
克什克腾旗档案局
克什克腾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宗教事务局
克什克腾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赤峰市白音敖包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赤峰市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克什克腾旗消防救援大队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什克腾监管支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二)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贯穿于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及机制建设全过程各环节。(三)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和宣传工作,落实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受理,调查,处理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四)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经营行为,信息披露等实施监管。(五)依法对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开展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风险与合规评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六)统计有关监管数据和信息,编制监管数据报表,跟踪,监测金融业运行情况,履行金融业综合统计相关工作职责,加强与相关机构的信息共享。(七)负责银行业机构,保险业机构等的科技监管,落实科技监管政策,开展风险监测,分析,评价,预警。(八)牵头会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开展非法金融活动监测排查;按分工对非法设立金融机构,从事特许金融活动等进行组织调查,研究提出认定意见;非法金融活动认定后,按分工对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机构采取相关措施或予以取缔。(九)加强央地金融监管协同,对地方金融监管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十)根据内蒙古金融监管局和赤峰金融监管分局要求,跨区域开展现场检查,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
克什克腾旗经棚镇经四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克什克腾监管支局
咨询电话
0476-522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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